2010年7月19日,據悉根據國家政策,內蒙古自治區將獲推廣16萬只財政補貼的高效照明產品
(新華社供)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今年內蒙古公共機構將推廣使用16萬只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以加大公共機構節能力度。
按照分口、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內蒙古公共機構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負責實施,重點在未實施節能燈更換的各級機關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推廣使用緊湊型節能燈1萬只、三基色雙端熒光燈15萬只,產品規格和價格統一招標確定。
據了解,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的財政補貼標準為:各地區、各部門公共機構(屬大宗用戶)國家財政補貼30%,居民用戶國家補貼50%,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還將適當給予補貼。政策的內需拉動,不但是對經濟環境的一種推波助瀾,更是便民的一種措施。